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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第1页/共2页)

寒门关前, 军对垒。

真正跟随武安君出关的,不过寥寥几十个人,大多是跟随在身边许久的将士, 还有些手无寸铁的谋士, 终生奉主的家臣。

待站定后, 武安君手持大夏龙雀, 凝眸去看。

在城墙上,看着乌泱泱同雪『色』切割的军队, 便心肚明军人数的差距。

更别说双脚站在土地上,亲眼感受征战。

不说后方前来压阵支援的步兵部队, 就是身披寒甲的玄骑,也因为主将回归的第仗倾巢出动,足足数千。

方十万大军,方几十人。

在豫王还没投降前,好歹寒门关还有三万兵力, 若是后方支援, 集中国力, 也能勉勉强强凑齐十万。如果大渊不继续增派援兵,速战速决的话, 仗也不是不能打。

只惜豫王纸降书, 彻底破灭了个能。

平心而论, 武安君并没有那么不能接受。

戎马辈子,没有投降过次,此回做好了送死的准备。在豫王都已经投降的前提, 显没有让士兵白白送死的必要。

玄骑内部传来阵马蹄声。

匹匹黑『色』的骊马如同摩西分红海,浑身雪白的神骏踩着白雪而来,其上将领面容平静。

武安君犹豫地问“来者是大渊三皇子?”

虽说骑着千里神骏照夜白, 穿着大渊三皇子标志『性』的白衣。不管是手上那把明显不是七星龙渊的宝剑还是满头霜华似扎起的白发,都让武安君不敢直接确认。

“正是。”宗洛颔首道。

翻身马,抱拳道“武安君,久仰大名。”

宗洛没有对武安君执意不降,反而出城挑战的行为多说什么。

要是方才没有箭把那杯毒酒打翻,恐怕现在武安君已经喝了。就如同上辈子那样,至死没有抗旨。

换而言,横竖都是死。

慈不掌兵,宗洛领兵战么多年,早已见惯了无奈何,明白该残忍的候绝对不能仁慈。

敬佩武安君的气节,敬佩武安君的高洁。也愿意以个对手的身份,做个最大的成全。

“既如此,不如致师,由双方主将出战。”

宗洛提出自己的想“我闻将军大名已久,愿为战!”

不同的仗也有不同的交战方式。

像守城攻防战,便是攻城和守城的对垒,布阵也有不少讲究,例如攻城方把剑盾兵放在最前面,守城方布弓箭手,都是为将者的问。

若是平原交战,军对峙,按照前朝规矩,得先“致师”。

致师是种十分古老而原始的战方式,源于前朝礼数。前朝礼崩乐坏,天子名存亡,礼倒是好好保留了来。

它最开始指的是军交战前,双方派出战车到三人,以迅雷不及掩耳势冲进地方阵营里抓几个幸运俘虏回来。又或者是派出单人单骑,冲到阵前晃圈,口中大声叫骂,极尽挑衅,激励士气。

后来随着礼完善,种野蛮粗俗的方式逐渐被替代。如今说的致师大多指的是军交战前,双方各自派出几员大将进行单挑。

单挑的结果会对接来的军交战产生重要的士气影响,也带着孤胆英雄般的优雅,已经是各国非偷袭或特殊情况必走的流程。

宗洛提出致师的原因简单。

不战而降不管是从军事还是从政治角度都相当于白给。能不费兵卒拿为什么要浪费兵力?

说到底,还是给武安君面子。

武安君哂笑“老夫虽老了,手上宝刀还未老。”

习武人虽身体会老化,身武艺却不会退步。

单论武艺,除非是骨骼清奇的习武天才,否则年老人多练的那几十年也绝非白给。

既承了情,也不扭捏,攥着大夏龙雀便道“此刀乃大夏龙雀,刀首蛇头,刀身古蛇,幻饰龙雀,故此得名。”

不像军主将的比试,反倒更像江湖名侠的单挑,打前还得同对手介绍自己的兵器。

没由来的,宗洛想起自己候看的武侠电视剧,应声道“此乃湛卢剑,刀柄玄黑,故此称卢。成剑长虹贯日,日月避,鬼神哭嚎。”

“湛卢宝剑!”武安君惊愕。

众所周,而今湛卢的主人为大渊皇帝,大渊三皇子的佩剑则是同为十大名剑的七星龙渊。而今三皇子手中竟拿着仁道王剑湛卢,而不见七星龙渊,怎么不叫人惊讶。

武安君感慨“多年来,大夏龙雀同湛卢为刀剑首齐名已久,没想到竟再次碰面,着叫人称奇。”

看着面前白发白衣的三皇子,只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未来大荒的雄图霸主不,并非霸主,而是开朝盛世的明君。

宗洛笑了笑。

秒,的笑容就收敛,运起内力,从方才的随意陡锐利起来,气势圆融如意,仿佛同手中宝剑浑体,衣摆猎猎滚动。

湛卢是把极为富有威严神韵的宝剑。明明剑鞘和剑柄都呈厚重的黑,出鞘闪出的光芒,却丝毫不逊『色』于以秀丽着称的君子剑七星龙渊。

自它铸成后,么多年来,文人墨客丝毫不吝惜赞美词,不仅位列天十剑首,还有天第剑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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